近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据介绍,新版目录申报的条件在总体延续往年设定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与新药审评审批做好衔接,如5年内获批的新药、5年内说明书发生重大改变的药品,体现了鼓励创新的导向。二是紧扣当前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如连续3年将新冠治疗用药纳入申报范围、罕见病用药可不受5年内获批的限制等。三是体现对相关部门药品管理政策的支持,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清单、鼓励仿制药目录内的药品等。
据悉,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20种药品谈判成功。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中国药学会发布的《中国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显示,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同时,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明显加快,常用药品价格水平显著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与《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衔接,目前已经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两个谈判药品,新的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