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的公告。各大药品工业企业肯定比较好奇,与《2016年度药品检查报告》相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底有哪些变化呢?
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药品GM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流通检查及国际观察检查共计751项,相较于2016年,增长率高达74%。
其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检查属于新增业务,原研地产化产品也属于此检查范畴。根据报告,拜耳医药的尼莫地平片和阿卡波糖片,西安杨森的利培酮片、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多潘立酮片都已经原研地产化。
据悉,2017年共有68个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任务,完成现场检查报告45个,其中通过42个,占比93.3%;不通过3个,占比6.7%。批准上市前药品GMP符合性问题较多,说明企业在药品研发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比较薄弱,对药品GMP的符合性关注不够。2017年度发现企业存在研发过程中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不足、偏差及超标调查不充分、工艺验证不科学等问题。
对企业的启示
从《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中,可得2017年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中,生产企业申报资料不真实、数据无法溯源等数据可靠性问题已不再突出。这与2017年度注册生产现场检查任务大部分通过了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对数据可靠性问题普遍提高重视有一定关系。
对于医药工业企业而言,2018年的药品检查需要注意以下部分:
1、外购CRO项目和产品批文技术转移项目
从研发到生产的技术转移都需要进行质量管理,并且要将此过程纳入药品GMP体系之中。这要求承接技术转移前要对项目的工艺研究做充分分析,并且研发部门承接技术转移时工艺验证设计也要遵循药品GMP管理规定,例如工艺验证出现偏差必须按照药品GMP要求进行记录、分析,要注意稳定性试验数据偏离趋势的异常数据,从工艺验证的偏差分析中找到工艺设计中根本原因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连续生产3批合格产品并不能作为判定工艺验证合格的标准。
此外对生产部门还要进行对应的品种工艺知识培训。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必须要有针对性,并且对人员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工艺核对已经开始
实际生产工艺和注册工艺核对已经成为现场考核和飞行检查必须要检查的项目。其中以下项目是经常被检查到的:
1)处方组方随意变更:例如处方中增加辅料。中成药生产企业只要求最终产品能够满足法定的质量控制标准,不考虑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患者的权益,主观故意不按处方标准投料生产。
2)修改关键工艺参数后生产:例如中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或使用不合格原药材投料将处方中部分应提取的中药材不按标准提取,而是粉碎后直接投料。
3)生产工艺及批量变更相关研究:例如生物制品企业催化剂精制工序由6000分子量的超滤膜变更为10000分子量的超滤膜包,无验证数据支持此变更;催化剂超滤工序中重复超滤,未进行相关验证研究;主体胶纯化及精制工序变更滤芯组合,由滤芯变更为滤饼,除菌过滤工序材质由PVDF变更为PES,未进行相关验证研究或验证数据不充分;溶解液批量由2万瓶变更至4万瓶,未进行相关验证研究。
3、进口项目
首先,要保证当地生产厂房设施、设备和生产操作行为符合GMP规定,数据可追溯,生产工艺规程内容制定完整。其次要比对我国法规和当地法规的异同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考察,不符合我国法规的部分应尽力修改。再次,保证注册资料和实际工艺相一致,工艺发生调整时,应及时申请变更。对于想通过进口代理获得优质项目的国内企业而言,必须要在合作前对该企业来一次严格的审计。
4、原料药备案
2018年原料药将采取备案制,但是从《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可见原料药管控并没降低标准。原料药起始物料来源管理依然是检查重点,包括并不仅限于起始物料的检验结果管理,合成中间体的管理等。生产企业变更了原料药后需要对前后生产的相关批次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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